秦丽娜律师,河南百泉律师事务所副主任、妇代会主任,现任新乡市律师协会民事法律委员会副主任、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副主任、新乡仲裁委员会仲裁员。
秦丽娜律师,郑州大学法学本科学历,2002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,在省律协的业务研讨中,发表多篇论文,其中,在河南省律师协会建筑房地产法律业务委员会理论研讨会中,发表的《关于房地产抵押若干问题的思考》荣获三等奖,2013年7月被辉县市民政局、辉县市妇联授予“三八”红旗手荣誉称号。
本着“受人之托,忠人之事”的执业理念,本着“诚实守信,勤勉尽责,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”的执业宗旨,在追求公平正义的法律道路上不断探索。热心投身公益事业,热心帮助弱势群体,每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余起,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。特别是代理的一起医疗事故纠纷案件,曾被新乡市电视台法律频道、新乡市广播电台作专题报道。
在办案过程中,逐步形成了耐心细致,法律分析全面精准,应诉策略高效专业的职业特点,成功代理了涉及民商事、行政、刑事等各类法律案件,特别在处理涉及婚姻家庭案件时,运用女性独特的思维方式和办案技巧,有力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取得了良好的社会评价,同时也实现了自己的人生价值。
秦丽娜律师,理论知识扎实,办案经验丰富,服务及时周到,不畏权势,敢于仗义执言,维护社会正义和法律尊严,在业内有着良好的口碑。
业务专长:婚姻家庭纠纷、交通事故赔偿、劳动争议、工伤赔偿、刑事辩护、行政诉讼、医疗损害、经济合同、法律顾问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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执业证号:14107200411326660
河南百泉律师事务所副主任
新乡市律师协会民事法律委员会副主任
新乡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副主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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